屈體罰兒子 索萬元掩口單親媽勒索教師罪成

屈體罰兒子 索萬元掩口
單親媽勒索教師罪成

【本報訊】一名單親媽媽指女教師體罰其子,索取一萬元作「掩口費」,要教師轉賬5,000元入其銀行戶口作為兒子生日禮物,否則揭發事件,令她失去教職。教師報警處理。涉案女家長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勒索及盜竊兩罪,裁判官施萬德將她還柙,待索取精神科及背景等報告,6月1日判刑。
記者:陳浩義

涉案學校何姓副校長昨回應,校方於事發後已向教育局滙報事件,虐兒組亦派員到學校調查,最後證實沒有體罰事件。涉案教師因想轉換工作環境,已於去年9月新學年前以個人理由辭職,女家長的兒子現仍在該校就讀。

單親媽媽勒索兒子的教師,昨認罪後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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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子聯署寫信求情

被告陳嘉恩(33歲),律師求情表示,被告無業,靠綜援金5,000元維生,她於早年未婚懷孕,現育有一對10歲及11歲兒子。兩名兒子聯署寫信求情,指被告是好媽媽及疼錫他們。被告已知錯及深感悔意,盼給予機會,可繼續照顧兩兒。
律師續稱,被告認為教師不應體罰學生,當時心懷報復才索取賠償,要求5,000元作為生日禮物,只是她承諾兒子購買遊戲機,她一時愚昧犯案,重犯機會微,盼法庭考慮判處緩刑。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6月1日早上11時接獲教師致電通知,指其9歲兒子在學校因不守秩序,曾兒子遭教師用手拍打手肘,被告聞言認同教師的做法。但至中午12時45分,被告致電教師說,兒子被虐打侮辱,她要追究事件,會向教育局投訴及報警,並會通知傳媒。
被告更表示,曾有一名大學生得罪她,對方事後要賠償她40萬元。教師因工作繁忙,掛斷電話。翌日晚上,教師打電話向被告查詢事情,被告重複上述的恐嚇說話,要求教師給予一萬元,教師表示沒有這麼多金錢,被告改口要求教師給5,000元作為兒子的生日禮物。
教師其後透過銀行櫃員機轉賬5,000元到被告銀行戶口。警方接報後,於同月7日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TMCC42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