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建聯陳鑑林上周五被踢爆霸官地兼懷疑僭建,獲容許拖至昨日才搬走大貨櫃;但公民黨湯家驊寓所昨被揭懷疑僭建玻璃屋,政府即開動機器「招呼」,建築署、屋宇署職員昨前後腳上門跟進。湯家驊最初引述案例指其個案可獲豁免,至昨午已在電台澄清觀點有誤,但政府「咬住唔放」,晚上發新聞稿反駁他已「認錯」的法律觀點。湯只好苦笑說「受寵若驚」。
記者:雷子樂
湯家驊位於大埔康樂園的寓所,昨被報章指其天台玻璃屋懷疑是僭建物。報道「出街」後,早上10時屋宇署職員即上門調查,地政總署人員下午接力到場跟進。湯家驊最初回應報章查詢時表示,根據案例,丁屋以外的住宅,只要改建在屋內進行,又不涉及建築物結構,就可獲豁免。
他昨午已發現本身觀點有錯,透過電台及在網上澄清「弄錯了」,因為他家中的玻璃屋是上訴庭作出有關《建築物條例》的判決之後,終審判決之前建造。他會再邀請一位專家給予意見,作出合法合理的更正。他表示這是一個沉痛的教訓,向所有可能被誤導的人表示深切歉意。
公開道歉後仍遭「咬住」
不過,屋宇署繼續狙擊,晚上9時24分主動發出題為「改動及加建工程必須符合法例規定」的新聞稿,以逾1,200字不點名反駁湯家驊已認錯的法律觀點。
新聞稿引述屋宇署發言人說:「根據傳媒報道,有關私人洋房擁有人曾引述一宗上訴法庭判決以支持他認為在其樓宇天台所進行的建築工程是『在建築物內』而因此是豁免建築工程的觀點。我們注意到該宗上訴法庭判決之後已被終審法院推翻,裁定該宗個案在事涉樓宇天台進行的工程是在建築物『上』,而並非在建築物『內』。」
政府對僭建議員的態度,確是親疏有別。陳鑑林上周五被踢爆霸官地擺貨櫃後,陳鑑林夫婦一度狡辯稱霸官地、建玻璃屋獲沙田地政處「默許」、政府對此「有默契」。地政總署當晚雖有澄清絕無此事,但有關的回應稿只傳真予曾查詢的傳媒,沒有像昨日般透過政府新聞處的系統公開發放。
對於政府一日內三度「出招」,特別是晚上出新聞稿狙擊,湯家驊自嘲說:「寵愛在一身囉,我都認咗錯,即時出聲公開道歉咗。原來政府要有效率,真係可以咁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