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借保鄉衞族 為利益抗爭

拆局
借保鄉衞族 為利益抗爭

鄉議局部份成員為抗衡政府欲嚴打丁屋僭建物,再次打出「保鄉衞族」口號,事實上歷次針對原居民利益的事件,原居民均高舉「保鄉衞族」旗幟發動激進抗爭、團結原居民,特別是事件背後涉及龐大經濟利益,更令一些原居民抗爭到底。
最早出現「保鄉衞族」口號的是1994年,當時的立法局議員陸恭蕙為新界婦女爭取權益,提出修改《新界土地(豁免)條例》,容許女原居民也有土地繼承權,引來部份原居民強烈不滿,認為破壞只有男性擁有財產繼承權的傳統,當時更有激進原居民揚言「強姦陸恭蕙」。到2001年政府計劃在村代表選舉中實行雙村長制,又遭部份原居民以利益被「連根拔起」、「禍延子孫」為由,再以「保鄉衞族」作口號抗爭。

佔官地僭建獲利多

有政界人士指每次原居民以「保鄉衞族」作抗爭口號,事件必嚴重影響鄉事利益,好像今次村屋僭建事件,背後其實涉及重大商業利益,不少有勢力原居民在新界自任小型發展商,利用丁屋地發展小型平房屋苑,當中不少屋苑佔用官地僭建設施:「佢哋喺間屋出面官地起埋花園停車位,又或者喺頂樓起多層玻璃屋,隨時七百呎可以當千四呎賣,若果要拆僭建物,佢哋搵少好多,嚴重損害佢哋利益。」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