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增加長遠土地儲備,政府計劃在維港以外地方填海,以應付人口和住屋需求增長,並用作處置填料和污泥。首階段公眾諮詢今年第4季展開,初步先篩選20處地點,包括屯門龍鼓灘及青衣西南等,再深入研究填海可行性,預計明年底選定7處填海用地,最快2016年展開工程。 記者:王家文
目前本港填海範圍達6,824公頃,現有土地供應足夠使用至2030年,包括新界東北發展及東涌剩餘填海用地等。但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韋志成指出,以往每五年內的新增填海範圍,約有500至700公頃。不過,自2004年終審法院就《保護海港條例》作出裁決後,在維港內填海受法律約束,令2005至2009年間,新增填海範圍下降至85公頃。
料2016年動工
為增加本港長遠土地供應,今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未來數年投放3億元研究發展維港以外填海及岩洞用途。韋志成相信,在維港以外範圍填海,不會引起法律訴訟。發展局稍後會作全港性覓地調查,將提供數十處地點作公眾諮詢。政府過往曾研究填海的屯門27區、龍鼓灘、青衣西南、大嶼山物流園、竹篙灣及欣澳等地點,亦會作首階段選址考慮。
現時本港建造業每年產生的剩餘公眾填料多達600萬至700萬公噸;用作疏浚航道及其他海事工作產生的污泥,每年亦有約240萬立方米。韋志成指本港填料庫預期於2015年爆滿,將填料運往內地台山的合約亦將於2013年到期,且成本高昂,有需要透過填海去處理這些廢料。他指過往曾研究於周公島和石鼓洲填海作污泥儲存,今次諮詢亦會納入考慮。
發展局下周就發展維港以外填海事宜提交立法會,今年第4季作首階段公眾諮詢,初步選出20處填海地點及5處污泥儲存地點;明年第3季完成第二階段諮詢後,最終定出7處填海及3處污泥儲存地點。韋志成表示,詢諮後需作環境評估等程序,最快於2016至2017期間才能批出第一份填海工程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