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醉酒鬧事的美軍雖獲事主不予追究,避過本港法庭的審訊,但相信他亦難逃美國海軍的紀律處分。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警方在今次事件上的處理手法正常,但質疑有人未盡公民責任協助警方調查案件,「放生」在本港滋事的美軍。
警不起訴屬正常
資深大律師兼立法會議員湯家驊稱,涉案美軍在本港並無豁免權,嚴格來說若警方要起訴他,即使酒店不欲追究,警方仍有權要求酒店及傷者協助警方調查。但湯解釋:「一般情況下,如果傷者傷勢唔嚴重又唔追究,警方都會隻眼開隻眼閉唔提出檢控,因為入罪機會存疑,最終有可能浪費公帑同法庭嘅時間。」
雖然如此,湯家驊相信涉事的美軍亦難逃美國軍事法庭的審訊,他稱:「軍事法庭更加嚴苛,即使事主嘅行為唔構成刑事罪行,亦可能違反軍紀要接受處分。」
美軍訪港期間鬧事時有所聞,06年一名美國海軍上士隨航空母艦「小鷹號」來港,在灣仔一棟大廈高處擲下滅火筒及拳擊途人被捕,被判監禁但獲緩刑。05年一名訪港美國水兵疑飲酒後,在金鐘拳擊的士司機及警員被捕控以兩項傷人罪,最終被判無罪。02年,一名訪港美軍涉嫌非禮女子被捕,後改控襲擊罪,判罰款2,000元及賠償受害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