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妻獲准來港夫撤覆核

案件速遞
妻獲准來港夫撤覆核

【本報訊】六旬綜援漢欲安排菲籍妻子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定居,照顧患重病的11歲兒子。惟入境處以他無力養妻為由拒絕,一家三口去年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入境處最終同意重新考慮,並於上月批准申請,而申請人亦同意撤銷司法覆核,獲法庭接納。申請人馮志文(譯音)、其妻ElviraBinagFung及兒子MarkAnthonyFung,被告為入境處處長。雙方早前達成協議,同意撤銷司法覆核申請。案件編號:HCAL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