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賊匪在台灣盜竊珠寶後將賊贓郵寄來港,然後他們再來港接贓;賊匪先後在兩地犯案,落網後他們是否分別要面對兩地的審訊呢?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香港與台灣並無遞交疑犯協定,賊匪稍後會否面對台灣的檢控,要視乎賊匪日後會否重踏台灣,或者台灣與其他國家之間的遞交疑犯協定。
香港非法處理贓物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假若疑犯被判罪成且監禁期達3年或以上者,當他刑滿後,本港有權以遞解令將他遞解出境送返其所屬國家,以後禁止入境。如果事主被遞解返國後,其所屬國家與台灣有遞交疑犯協定的話,事主可能會被押送台灣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