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兼鄉議局副主席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學明,被揭發大埔林村住所的天台有僭建物後,昨天表明會按照政府建議決定是否清拆,但澄清有指其僭建天台屋三年前才落成、涉嫌「講大話」的報道有錯,因為該報道所指的村屋是66C,非他擁有,也絕非他居住長達20年的66A村屋。據了解,該村屋擁有人實為一名大埔區議會秘書處的前秘書長,其妻也為前公務員。
記者:許偉賢
張學明昨天出席一公開場合時,主動向傳媒回應村屋僭建一事。他承認入住長達20年的村屋天台有僭建物,會按政府政策處理,直指「我自己間屋,我一早承認有僭建物,(稍後)需要點樣做,我會完全按照政府嘅做法決定」。
黃容根轉軚願清拆
然而,張學明嚴詞澄清有指他「講大話」、三年前才建成天台屋的報道屬「誤會」,因該報道圖文並茂所指的村屋非他擁有,「出咗咁嘅報道,我都好詫異,因為嗰間唔係我間屋」。據了解,有關報道所刊載的村屋為66C,而非張學明的66A村屋,66C屋主為一名大埔區議會秘書處的前秘書長,已退休多時,與身為前公務員的太太居於上址。
張學明的黨友、另一立法會議員黃容根,日前被揭其大埔林村新村的丁屋寓所天台有僭建玻璃屋,他昨天改口風稱稍後會就此向政府了解,強調若政府要求清拆,他一定遵從。
日前表明不會主動清拆天台玻璃屋的黃容根,昨天指孫兒三年前出世時,為了方便家人於炎夏時在天台「唞凉」,而找承建商加建遮陰棚,最終搭建了一間佔天台面積約三分二的玻璃屋,另外三分一則搭建了塑膠簷篷。他強調當時曾問承辦商如此改建是否違法,對方指只要天台不是全部密封便不屬違規,因此「一路都唔知(違法),唔係有心」。
黃容根稱,會主動向當局查詢是否已違法及需要清拆,若政府表明要拆,他會遵從,但也希望當局定出明確指引,避免村民觸犯法例。
鄧國綱也被爆僭建
此外,青衣鄉事委員會前主席兼葵青區議會前主席鄧國綱,昨天也被投訴在青衣藍田村有僭建村屋。鄧國綱接受查詢時,承認在藍田村擁有的四間村屋為20多年前搬村的補償屋;由於政府建造的補償屋樓底極矮,每層不足八呎,因而在當時獲地政總署「半容許式」搭建一半簷篷遮陰。他指最初只以帆布蓋頂,後來因天台漏水而一次過改為鋁窗頂,強調絕非完全密封的玻璃屋,揚言「隨時都可以拆」,但會視乎鄉議局的做法再作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