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陳伯為西環一幢舊樓單位的業主,兩年前大廈法團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並獲批資助,由一眾業主先夾錢付法團開展工程,惟工程未完結,陳伯已把單位出售,欲知新舊業主應如何分配未發還資助金額。
房協可提供法律意見
房協表示,樓宇更新大行動第一類別目標樓宇只接受由大廈法團提出申請,每位業主最多可獲津貼額為其承擔維修費的八成,上限1.6萬元。法團可分四期索款,並自行決定先向業主籌集全數或部份維修費,於獲發放津貼後向業主退回款項。
如業主在維修期間轉讓業權,業主應向法團交代,與買家簽訂買賣合約時就支付維修費所訂立的協議。而新舊業主應透過雙方律師,妥善處理有關單位附有的責任及權益,如有需要,也可透過「房協物業管理諮詢中心」安排約見香港律師會之義務律師,免費提供一般法律意見。房協過去共收過約10宗類似查詢。
截至今年3月底,共有633個樓宇更新大行動申請獲發原則上批准通知書,其中68個法團已獲發全數或部份津貼,涉款約2,300萬元,已完成工程的樓宇共47幢。業主可參考申請資助計劃時獲發的「維修工程指引」或向各區房協物業管理諮詢中心查詢發放津貼詳情。
樓宇維修支援計劃熱線:3188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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