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蘇富比拍賣行去年的春季拍賣會拍賣一批中國瓷器及工藝品,一名買家以1.57億元投得24件心頭好,其中包括慈禧太后的青玉璽、乾隆青玉暗刻填金佛經及康熙鎏金銅應鐘。惟買家一直沒有付款,昨遭蘇富比入稟高等法院追討拍賣佣金、其中三件拍賣品的成交價及利息,合共6,069萬元。
案涉慈禧玉璽
原告香港蘇富比有限公司,被告為郭浩云,報住淺水灣一住宅單位。入稟狀指,被告與兒子及業務上的同事JacobMense,於去年4月8日出席原告舉行的春季拍賣會,被告以1.36億元投得24件拍賣品,連同佣金合共1.57億元。
原告指,被告須於拍賣當日繳付1.57億元,但被告一直沒有付款,根據合約條款,原告有權終止合約。原告遂終止其中21件拍賣品的交易,但要求被告支付21件拍賣品的佣金,共1,574萬元。
此外,原告指被告要繼續支付餘下三件拍賣品的成交價及佣金,包括慈禧太后的「體和殿珍賞」青玉璽、清朝乾隆青玉暗刻填金「佛說賢者五福德經」,以及清康熙御制鎏金銅交龍鈕八卦紋「應鐘」編鐘。三件拍賣品成交價共2,900萬元,連同佣金共3,414萬元。
買家間中甩底
原告指按照合約規定,若買家不付款,原告有權追討由欠款日開始計算的利息,至買家付錢為止,而涉案利息合共1,081萬元。
蘇富比過往曾多次入稟向「甩底」買家追討欠款,以今次索償額最大。一名內地商人於07年拍賣會上投得乾隆年製藍白花瓶,但違約沒有付款,被追討435萬元。08年一名內地油畫收藏家,投得四川美術學院院長羅中立於學生時期的作品《年終》後,沒有付款,遭蘇富比入稟追討682萬元。
案件編號:HCA8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