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廚師光顧水療按摩中心時涉強姦按摩女郎,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被告自辯稱案發時事主收錢與他性交,因為沒有安全套要「打真軍」,他同意將肉金加碼五倍至2,500元,但事主完事後獅子開大口要求5,000元,之後更索價一、兩萬元。被告當面斥她「唔好去搶!5,000蚊我使乜搵你,根本就係屈我」。
記者:彭嘉賢
被告羅偉基(43歲)昨在庭上供稱,一向有光顧提供性服務的按摩中心,平均每月一至兩次。其代表大律師問他何時開始有這個習慣,被告因女朋友在庭上聽審,問可否拒絕回答,其大律師表示不可以,被告才透露是由幾年前開始。主控官進一步追問,被告才承認20多歲開始已光顧這類按摩中心,案發時有一名拍拖七年的女朋友。
事主曾主動提供性服務
被告供稱,去年4月首次光顧案中位於尖沙嘴金馬倫道的水療按摩中心,首兩次已接受按摩女郎提供的手淫服務,收費200元。第三次光顧時由事主替他按摩,事主更主動問他要不要性服務。被告要求性交,事後支付500元肉金。
被告謂去年6月7日,同樣由事主接待他。事主一邊按摩他的腳,一邊問他要甚麼服務。他回答與上次一樣,但事主稱沒有安全套,被告遂要求「打真軍」,事主拒絕。他說會加1,000元肉金,事主反過來要求五倍價錢。被告指當時事主正撫摸他下體,令他很興奮,未及協議實際價錢便急急答應。而性交期間事主更咬了他一口,「唔知係咪肉緊得滯」。
完事後他先付500元給事主,表示身上不夠現金,翌日才付尾數。事主沒有異議,他於是離開。
被告斥事主「唔好去搶」
被告謂同日晚上9時,按摩中心老闆娘致電他稱事主很不開心,要求他折返。他到達後事主斥他「畀唔夠錢」,價錢是1,000元的五倍,即5,000元。被告卻稱他以為是500元的五倍,即2,500元。之後事主又說「家成間公司都知道我做呢樣嘢」,要求加至一、兩萬元。被告不甘被屈,斥事主「唔好去搶!5,000蚊我使乜搵你!」
主控官盤問被告時,指他大話連篇,性交易其實並不存在,被告明知事主不同意進行性行為而強姦她,但被告否認。案件下周一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2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