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官地放貨櫃 地政署否認有默契陳鑑林被踢爆講大話

霸官地放貨櫃 地政署否認有默契
陳鑑林被踢爆講大話

【本報訊】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被踢爆知法犯法,裝修沙田坳道的丁屋大宅時不但僭建天台玻璃屋,更公然將存放雜物的貨櫃霸佔村口官地。陳鑑林夫婦昨日「唱雙簧」狡辯稱霸官地、建玻璃屋獲沙田地政處「默許」、政府對此「有默契」,圖拉政府部門落水轉移視線。地政總署高調澄清,署方早已發信飭令陳鑑林停佔官地,有關僭建物亦已交給屋宇署處理,與陳劃清界線。
記者:梁德倫 蔡朗清

本報昨午到陳鑑林位於沙田坳道十二笏村的丁屋大宅視察,發現霸佔村口官地長達半年的貨櫃仍未移去。記者前往陳宅門前,陳鑑林不在家,其妻曾衞明則在屋內執拾物件。記者尚未道明來意,她已自行打開大門動氣說:「我覺得你哋(《蘋果》)煲大咗,做頭條A1,係咪想同陳鑑林宣傳?」她一臉理直氣壯地稱,寓所玻璃屋及花槽不是僭建物,「屋頂玻璃屋係用嚟擋太陽,唔係用嚟擺嘢」,又說:「我知貨櫃佔用咗官地,我哋同地政處溝通咗,係因為條路(沙田坳道)維修緊,吊車入唔到嚟吊走個櫃。」
陳鑑林昨午在立法會向記者堅稱,僭建和霸佔官地兩事上他並無知法犯法,而是依法做事,「成個新界咁多村屋,有一啲普遍問題,唔係外人可以知道同了解」。他反指傳媒的指控言過其實,「我見到隔籬左右都係差唔多規格」。

用來擺放裝修雜物的貨櫃箱,昨日仍然霸佔官地。
黃建通攝

陳鑑林的村屋豪宅昨日還未執拾完畢。

村屋僭建的天台玻璃屋昨日仍未拆去。

自爆細屋亦屬僭建

對於其雜物貨櫃非法擺放村口官地超過半年,被地政總署多次警告,陳鑑林聲稱只因家人裝修延期,加上附近路段正有維修工程,所以未及時搬走,「我唔覺呢啲有乜咁大違規」,又指事前已知會沙田地政處,「同佢哋講咗裝修完會搬走(貨櫃),唔存在霸用、佔用官地,地政處佢哋冇反對,同意我哋擺,擺到四月底」。
被問及地政處是否容許他繼續擺放貨櫃時,陳鑑林則稱:「唔係唔係,我哋係要搬走佢。」至於具體日期,他稱「唔知道」,只稱會盡快。
陳鑑林又自爆用作遮蓋石油氣的細屋嚴格來說亦屬僭建,但指有關做法在新界相當普遍,「呢啲問題要城市人理解,佢哋係有咁嘅特殊需要。你話呢啲啱唔啱,梗係唔啱啦,但係我哋要用一啲客觀態度睇呢啲問題」。他形容,屋宇署平日與鄉村代表就僭建問題交換意見時,「有啲係(屋宇署)容許嘅,有啲係(屋宇署)默許佢哋去做」。
陳鑑林昨晨接受港台訪問時強調,政府多年來對這種情況有默契,他不會清拆有關僭建物;他下午在立法會受訪時則稱有關設施「全部原本已經有」,不覺有問題,但稍後會以身作則與地政處商討符合法例的做法,「例如向佢租,必要時可拆咗佢,嗰啲都唔會影響我哋居住,我哋都唔係用嚟住人,花槽只係想美化環境」。

陳鑑林住宅門外違規僭建的花槽還在。

議員紛指做壞榜樣

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陳鑑林是市民的壞榜樣,民主黨李永達指有關做法對政府執法帶來壓力。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昨稱,會提醒該黨議員不可違法。
陳鑑林聲稱貨櫃霸官地及僭建是與地政總署有默契,地政總署昨晚出新聞稿反駁,跟他劃清界線。發言人強調,沙田地政處已於十二笏村9號屋前對開官地上的貨櫃張貼告示多時,通知有關人士停止佔用官地,但由於貨櫃至今仍然擺放在官地上,所以處方已經通知承辦商跟進處理該貨櫃,至於有關僭建物亦已交由屋宇署處理。地政總署如此說,明顯是拒絕向陳鑑林賣賬。屋宇署發言人表示,昨午曾派人到場視察,現階段不評論陳鑑林的丁屋有否僭建,但強調若發現有僭建物,會盡快跟進處理。

陳鑑林女兒陳詠欣日前接受記者查詢時指,貨櫃屬承判商所有,日內會搬走。

陳鑑林語錄

‧同佢哋(沙田地政處)講咗裝修完會搬走(貨櫃),唔存在霸用、佔用官地,地政處佢哋冇反對,同意我哋擺,擺到四月底。
‧三樓比較熱,所有村屋以前同地政處有默契,建簷篷、玻璃屋遮熱,我只不過將玻璃屋翻新。
‧我唔會咁做(拆去玻璃屋及花槽),我哋一做,新界其他村屋都係咁樣。

陳鑑林妻子語錄

‧以前新春團拜你哋記者上嚟我屋企,地下都有花槽,嗰陣唔見話有問題,家就話僭建。
‧我覺得你哋(《蘋果》)煲大咗,做頭條A1,係咪想同陳鑑林宣傳?
‧屋頂玻璃屋係用嚟擋太陽,唔係用嚟擺嘢,你哋話有問題咪拆咗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