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本港富商何東的孫女何季君,01年10月立下遺囑,將九分之二遺產捐贈予南朗醫院。位於黃竹坑的南朗醫院於03年底結業,院址改建為香港防癌會。何季君09年離世,其遺囑執行人昨入稟高等法院尋求指示,應如何處理約數百萬元捐款。
捐款約數百萬元
三名原告何惠棱、何惠渝及何猷灝均為死者張何季君的遺囑執行人及受託人。18名答辯人包括醫管局、香港防癌會及律政司司長。防癌會於1967年成立專照顧癌症病人的南朗醫院,後交醫管局管理。
香港防癌會主席高永文指,死者後人尊重死者遺願,故入稟尋求指示。該會總幹事梁小雲表示,捐款約數百萬元,遺囑執行人希望知道捐款能否交由會方代收。
據入稟狀,原告希望法庭解釋死者遺囑意願,若捐款不可作一般慈善用途,南朗醫院既已結業,捐款可否交給醫管局的捐款儲備基金以提供院舍服務等。
案件編號:HCMP8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