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曾獲數十次嘉許的被告,在父母眼中富正義感,被上司及同袍認同表現出色,眾人同為兩人須接受監禁刑罰而感到惋惜,昨日便有逾60名同袍及親友到庭「撐場」。
次被告妻聞判灑淚
次被告的妻子獲悉刑期後當場灑淚,眾人上前與在犯人欄內的兩名被告道別。
辯方求情指,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首被告楊家豪服務警隊16年,獲40次嘉許,父母指他全情投入工作,為人有正義感,是家庭經濟支柱,並透過宣明會在印尼助養兒童。次被告已婚,育有一名4歲兒子,獲57次嘉許,公餘愛好行山及參加教會活動。兩人分別獲上司包括總警司及高級警司、同袍及家人等撰寫十多封求情信。辯方指被告並非為個人利益犯案,希望法官考慮到他們將失去工作及長俸,予以輕判。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