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從前學英文,聽老師說funny指「怪異」,不等於「有趣」。但久居美國的朋友卻認為,funny可以是「有趣」的意思,是不是英美用法有別?
答:Funny可以指「怪異」,也可以指「有趣」,英美用法無別,例如:(1)Thechildrenlaughedathisfunnyjokes(孩子聽到他那些有趣的笑話,都笑起來)。(2)Heisafunnyman;Idon'tunderstandhim(他是個怪人,我不了解他)。英國劇作家IanHay在戲劇TheHousemaster裏有一句話,最能說明funny的兩個意思:Whatdoyoumean,funny?Funny-peculiarorfunny-ha-ha?(你說funny,意思是什麼?是怪異的funny,還是哈哈笑的funny?)由於funny一字兩義,假如上下文不能清楚顯示應取哪個意思,作者最好改用其他字,例如以amusing或comical說「有趣」或「滑稽」,以strange、odd說「怪異」等。
問:Forfurtherinformation,pleasecontactmyselforMrChan(欲知詳情,請和我或陳先生聯絡)、EitherMrChanormyselfwillattend(我或陳先生會出席)這兩句,myself是不是應改為me和I?
答:上述兩句,用myself文法並沒有錯,但以myself(我本人)說自己,似乎以「重要人物」自居,頗為刺眼,改用me或I的確好得多。
留意英文一般不會說meorMrChan等,而會說MrChanorme;把「我」置於別人之後,是較有禮貌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