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等法院上月判決東涌居民朱綺華提出的司法覆核勝訴,成功挑戰港珠澳大橋工程的環評報告。環境保護署昨就高院的裁決提出上訴,除了不同意裁決,亦認為裁決對現正進行及未來的環境影響評估,以及《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執行原則有重大影響。
環保署昨發表聲明,徵詢法律意見及深入研究各項有關因素後,決定就裁決提出上訴,環保署表明不同意高院的裁決,並憂慮裁決對現行及日後的環評,以致《環評條例》的執行原則有重大影響。不過,該署強調在上訴期間,所有申請環境許可證的項目均必須按裁決考慮。
朱綺華的律師兼公民黨成員黃鶴鳴表示,昨日傍晚才收到環保署的上訴書,根據法定程序,他可在收到上訴書的21日內作出回應。
環諮會:釐清判決內容
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文志森表示,環保署提出上訴屬意料之內。他認為上訴的勝負屬其次,最重要是要求法庭釐清判決的具體內容。
此外,繼港鐵主動撤回有關沙中線的三份環評報告後,環保署上周三亦主動撤回有關石鼓洲及屯門興建綜合廢物處理設施的環評報告。環保署稱,鑑於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的裁決和一些不能確定的因素,該署決定撤回焚化爐的環評,並研究是否要進行任何額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