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源於廟佳桑拿老闆等九名男女涉嫌串謀管理淫窟案,案件發展至今峯迴路轉。該案06年10月在區域法院開審,第四被告張世傑的妻子、前女警吳惠冰,因曾聽見有警員向卧底警說「鋤×死佢」,怕警方不擇手段作假口供,遂叫友人在證人室安裝錄音機,斷續偷錄警員對話達47天。
前女警發假誓判監半年
油麻地廟佳桑拿老闆柳漢強與吳立轅、謝金清、張世傑、黎子榮、戴瑛、李清云、李小雲及李國偉,年齡33至55歲,被控於04年5月至05年6月,串謀管理位於佐敦道寶輝閣的淫窟廟佳桑拿。首三名被告另被控處理約4,015萬元犯罪得益。今次偷錄事件終令九名被告毋須答辯當庭釋放,但其後律政司提出上訴,柳漢強須於今年7月11日重新受審。
至於吳惠冰則因偷錄,去年底在高等法院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判入獄9個月,緩刑18個月。另外,今年3月,她在區院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但發假誓罪成判囚半年。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