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私人會所 將規定按時開放

73私人會所 將規定按時開放

【本報訊】本港大部份聲稱只接待會員的私人會所,原來要對外開放!民政事務局計劃將全港73處獲優惠批地的私人體育會所及俱樂部,規定每月至少提供50小時予外界團體使用;又建議取消土地契約中,不准外界人士使用處所更衣室的廁所用品的不平等條約。

多以會員制拒絕開放

現時全港有51個團體以私人遊樂場土地契約營運73個私人體育會所、社福機構或制服團體等,包括白沙灣遊艇會、香港哥爾夫球會及清水灣鄉村俱樂部等。按現行契約條件,有關處所的設施每周需對外放開不多於3次,每次3小時;惟目前僅個別處所遵守契約規定,不少處所均以會員限制拒絕開放予公眾。
民政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建議修訂有關契約,將每周開放予外界團體最多9小時,改為每月40小時或以上,以及容許團體於周末或公眾假期預訂使用體育設施;且每月至少需提供10小時給體育總會預訂。有關申請毋須經政府安排,團體可直接與會所聯繫。

自行申請當局不協調

民政局亦特別要求私人體育會所,日後必須推行初級會員計劃,並大幅降低入會費用,以吸納及推動更多青少年參與體育項目。
關注開放私人會所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不滿當局轉移視線,「每月40個鐘好似好多,計番其實只係多4個鐘」。她指不同私人會所有不同申請程序,若要外界團體自行預訂使用設施,不經當局申請,失去互相協調和把關作用,難以確保有關會所遵從地契條約,「當局話要佢哋(私人會所)交報告,但邊個知條數點計出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