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濫收貸款費用四人罪成

案件速遞
濫收貸款費用四人罪成

【本報訊】財務公司涉嫌向申請貸款的市民濫收費用,借貸7,000元,竟扣起5,800元作手續費。涉案易達財務負責人及三名懷疑同黨,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向借款人要求酬金或報酬罪成。暫委裁判官戴昭琦指案情嚴重,不排除判監,但先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本月24日判刑。
四名被告是易達財務負責人吳鴻維(36歲)、財務顧問劉榮之(25歲)、技工詹錫祺(25歲)及文員林偉俊(23歲)。辯方求情指,三名證人破產或債務纏身,未能提供擔保人,但仍希望申請貸款,故被告只算是向他們提供協助,不涉訛騙成份。
案件編號:ESCC53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