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名包括孕婦在內的女人蛇,98年坐船偷渡來港,在鯉魚門上岸後被攔途帶走及禁錮。有女人蛇的表哥接獲綁匪電話要求一萬元贖金,否則將她賣到火坑做妓女。表哥暗中報警,獲安排探員陪同交贖金,當場拘捕三名綁匪。其中一人為避債潛逃內地11年,去年返港自首,昨在高等法院認罪被判入獄五年四個月。
被告黎煥平(43歲)承認於98年8月26日綁架女人蛇許小清,意圖取得用以交換釋放的贖金。同案兩綁匪向發剛及廖海雲,已於99年分別判入獄五年半及八年。另一疑犯文國東仍然在逃。
辯方求情指被告當年拖欠銀行及大耳窿巨債,惟有棄保潛逃。他在內地與女友育有兩名兩歲及八歲的子女,自首是因居港的父親09年去世,被告欲返港照顧母親,並望出獄後讓子女有更好生活。
案件編號:HCCC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