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輪苦主擬本周 向高盛提反建議

烏輪苦主擬本周 向高盛提反建議

高盛烏輪事件擾攘至今一個月,高盛上月21日提出的回購方案,下周一(5月16日)將結束,由多名苦主組成的「高盛烏輪關注組」昨再炮轟高盛回購方案所修改的法律依據,沒有合理證據作基礎,小組並擬在本周向高盛提出反建議,希望可按「舊公式」作賠償。
關注組近日翻查本港過往發行的日經輪後,表示找到日圓兌港元比率是可由發行商自行定例的新證據。小組昨以法興08年發行的一隻日經輪作例子,指出其換兌方式不涉及一般滙率,批評高盛在回購文件中一句「港交所及投資者亦預期類似產品的條款與條件應在本質上類似」,是有誤導成份,因為港交所(388)從沒有清楚列明任何認股權證條款。

可自行定日圓兌換比率

小組負責人陸先生昨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法興的例子是要證明市場上沒有一致換算共識,並恐誤導成份會促使投資者同意理據,放棄追索權利。小組正計劃在回購限期前,向高盛提出反建議,要求該行按原有合約,向投資者作出合理賠償,「家正等緊有公信力嘅人士幫我哋做核對,證明建議嘅合理性。」
就高盛的烏輪事件,小組昨亦藉機指摘港交所沒有履行職責。小組指出,回購方案只有13個工作天作決定,對沒有強大法律團隊作後盾的散戶不公平;而雖然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曾公開聲明,散戶接受回購方案後仍擁有上訴權,但回購文件中卻沒有白紙黑字列明上訴權利,直斥當局並沒有確保投資者利益。
陸先生又表示,港交所在上周五回覆小組查詢時表示,已將他們關於回購限期及上訴權利的意見轉述高盛,現只待高盛作出回覆。但小組亦表明,若得不到合理回覆,不排除會就新證據控告高盛,及投訴港交所沒有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