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靶藥有效抗淋巴癌醫管局剔除名冊 病人難付高藥費

標靶藥有效抗淋巴癌
醫管局剔除名冊 病人難付高藥費

【本報訊】戴着冷帽,猛掉頭髮,蒼白的臉掛着兩個黑眼圈,癌病人彷彿注定要受化療折磨,活着數的日子又面對癌病復發;一度被視為「好毒」的淋巴癌,今時今日原來也有藥物控制,持續使用可以減少兩成復發率,可惜費用高昂,醫管局又將之剔除在藥物名冊外,令清貧病人活命無從。
記者:張嘉雯

「因為中國人好多時話熱氣呀、感冒呀,淋巴都會腫脹,所以當時都冇太緊張」,40多歲的區小姐,2008年8月發現左邊頸淋巴結輕微腫脹,最初以為是「熱氣」和疲勞,兩個月後才證實患上濾泡性淋巴癌(follicularlymphoma,FL),是慢性淋巴腫瘤的一種,確診時已擴散到全身所有器官及骨髓,屬淋巴癌第四期,亦即是最後一期。

新療法減復發率兩成

香港大學瑪麗醫院血液及血液腫瘤科教授鄺沃林指,患者初時會有淋巴結腫脹,逐漸體重下降、發燒、盜汗,淋巴細胞不正常地不斷增生,全港每年多於100人確診,斷症不容易,過往治癒率低,半數人會在完成化療三年後復發,患者多為50至70歲,但有年輕化趨勢,「但係家好多當打嘅年紀,30歲、40歲已經有,對家人嚟講係好沉重嘅打擊,甚至有啲10幾歲都有」。
傳統化療會導致脫髮、嘔吐,甚至引發血癌等後遺症,新治療結合標靶治療和化療,副作用少,根據今年1月在《刺針》發表的文章,在完成首階段六次治療後,再接受每年四次、合共兩年的維持性治療,可以令復發率大幅減低兩成。
根據醫管局現行指引,病人要在復發後才可以使用,「一開始唔用得,要等個病人復發咗之後先得,而且一生人只能夠用八次,八次之後有錢就自己買,冇錢就對唔住喇,個藥就用完」。鄺沃林指,首階段及其後的治療一般需要14次,「接受少一次,治療效果就次一等」。
區小姐三年前開始自費接受新治療,其間未曾脫髮,外表亦沒大改變,只有少許副作用,腫瘤已完全受控,她指藥物費用高昂,按重量計,每次1.7萬多元,「好多病人都用唔到,希望醫管局可以納入保障,等多啲病人用到」。鄺沃林指,過往病人接受化療要住院,年復年做化療,「拖足六、七年,維持唔到正常生活,唔希望仲有病人係接受緊呢啲傳統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