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環保署沿用「空氣質素指標」近四金分一世紀,被批評不作更新及修訂,落後於世衞組織最新標準,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後,認為環保署應制訂落實新指標時間表,改善本港空氣質素。
調查結果:無行政失當
地球之友去年11月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指環保署於09年完成修訂空氣質素指標公眾諮詢後,一直未有落實有關措施。經過五個月調查,公署前日回覆地球之友,指環保署雖然在更新空氣質素指標上無行政失當,但促請該署盡快訂定落實新指標時間表。
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主任蔡家民稱,對申訴專員公署指環保署沒有行政失當感失望,但同意公署所指,環保署必須向公眾交代修訂空氣質素指標路線圖。環保署含糊回應申訴署調查結果,僅稱每半年向立法會滙報改善空氣質素及減排措施進展。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批評政府一再拖延更新空氣質素指標,要求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盡快向公眾交代更新空氣質素指標的時間表,若問責官員未能回應社會長期訴求,應該承擔政治責任,引咎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