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利用優惠合法 交換車票犯法

特稿
利用優惠合法 交換車票犯法

港鐵貫通全港,是大部份市民的主要交通工具,有人扭盡六壬,以合法優惠與非法策略自製最優惠旅程,冀每天慳多一分一毫,積少成多。坊間想出的轉乘妙計,部份已觸犯《香港鐵路附例》,甚至涉嫌欺詐:

上水出入閘往羅湖《合法》

先在粉嶺或上水出閘,再入閘乘車至羅湖過關。假設從紅磡出發,使用八達通在粉嶺出閘扣除8.2元,再付20.5元買單程票往羅湖,共付28.7元,較全程以八達通付費31.3元,節省2.6元。此方法適用於長途客,以東鐵線為例,在紅磡至九龍塘上車可「畀少啲」。

西鐵去輕鐵返《合法》

西鐵與輕鐵互有短程轉乘優惠,有天水圍主婦以此完成4元「買餸之旅」。如從天水圍站乘西鐵到元朗西鐵站付4元,隨即到元朗輕鐵站拍卡入站,取得免費轉乘優惠才往買餸,事後乘輕鐵返回天水圍區的輕鐵站。不過入站後兩小時內必須出站,否則會失去轉乘優惠。

天水圍至尖東4元「行大運」《合法》

乘西鐵於尖東站出閘,30分鐘內從尖沙嘴站入閘可享轉乘優惠,兩段車程合二為一計算。如從天水圍乘車到尖東(17.2元),再由尖沙嘴乘港鐵返天水圍(17.2元),全程為34.4元。但從天水圍乘車往尖東出閘,被扣17.2元,隨即往尖沙嘴站拍卡,獲轉乘優惠後前往元朗,即全程以天水圍作起點、元朗作終點,收費4元,出閘後八達通即獲回贈13.2元(若在天水圍出閘,入閘20分鐘後原站出閘會被收取10元)。整個車程須於150分鐘內完成,繼而可利用轉乘優惠,免費轉乘輕鐵返天水圍。

交叉走位換車票《違法》

一人從A站入閘往B站,一人剛好相反,兩人相約中途交換車票。二人手持的車票或八達通最終同站出入,只付最低車資3.1元(20分鐘內)。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