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勒索富商案婦辯指有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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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富商案婦辯指有孕

【本報訊】中年寡婦涉勒索富商1.31億元案昨在區域法院提訊。她否認八項勒索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指被告案發時懷有事主骨肉,只是向他索取贍養費而已。法官陳廣池反對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8月24日開審,並頒令傳媒不得披露富商身份,富商夫婦可在屏風後作供。
被告祁春艷(37歲)被控於07年12月至09年10月2日,八度勒索富商X共1.31億元。被告另於09年3月27日至4月5日妨礙司法公正,恐嚇及指使富商X不向警方提交證人陳述書。
案件編號:DCCC4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