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做掉了拉登,本來是世界英雄,哪知卻換來一場公關紛爭。
拉登在現場,有沒有武裝反抗?奧巴馬是美國民主黨左派出身,嚐到了左派「政治正確」的苦果。
戰爭時期,霹靂手段,本來就是人之常情。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邱吉爾飛到魁北克,密會美國總統羅斯福,商討如何處理納粹高層的戰犯:希特拉、戈林、希姆萊,還有那一百幾十個首惡將領。
羅斯福主張設立國際法庭,以戰犯來審判,因為要向全世界上一課:發動戰爭,殘殺平民,罪惡要講清楚,才彰顯正義。
邱吉爾反對,他說:審訊需時,要給納粹頭目請律師,他們還會雄辯滔滔,把發動戰爭或遵從命令的理據說得頭頭是道,不要以為公眾很聰明,大多數的公眾,頭腦很簡單,審訊隨時會成為納粹最後一場政治宣傳,不能讓他們在法庭上做演說家。
邱吉爾主張:這伙魔鬼,殺人纍纍,抓到之後,還治其人之身,不須審訊,即刻就地處決。
但羅斯福堅決不允,他太「正氣」,堅持要把罪惡昭告天下。歐戰是美國的施援,才打得贏的,邱吉爾把羅斯福拖下水,最後只能由羅斯福定奪。
奧巴馬沒有錯,抓到拉登,即刻格殺,不管他有沒有武裝,有沒有求饒。拉登與侯賽因不同,「九一一」的戰火在美國,不在中東。拉登受審,恐怖組織還會綁架人質來贖主,不,不能給敵人任何機會。
但小黑子畢竟軟弱。他是文人加官僚。文人喜歡「正義」,官僚愛糾纏「程序」,小黑子還要親自解釋,自貶身價。這些骨節眼上露了底,心狠要手辣,殺了就殺了,不,不講人權,是總統下令的又如何?一個婆婆媽媽的愚昧世界,到底需要一個拉登來懲罰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