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勞工界關注僱主以假自僱方式逃避最低工資法例,政府首次披露假自僱個案數字,由09年10月至10年12月期間,勞工處接獲317宗涉及假自僱糾紛的申索個案,平均每月21宗;勞工處向24宗個案提出檢控,其中17宗成功定罪。雖然有意見認為政府應透過立法界定何謂自僱,以打擊假自僱,但政府經檢討後認為不可行。
勞工顧問委員會下周一開會,商討勞工處打擊假自僱措施。處方向委員提交的資料顯示,由09年10月至10年12月的15個月期間,勞工處針對假自僱糾紛較多的行業,包括運輸及個人服務業,巡查了452間機構,其間勞工督察發現五宗假自僱個案的僱主,涉嫌違反有關規定。
脊醫無權簽病假紙
勞工處上述時段期間,共接獲317宗涉及假自僱糾紛的申索個案,涉及409名申訴人,當中有107宗個案經處方調停後解決,205宗需轉介至勞資審裁處尋求仲裁。
另外,現行法例列明脊醫無權簽病假紙,統計處會調查市民睇脊醫的習慣,現階段無意賦予脊醫簽病假紙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