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海交易所推出國際板又邁進一步。《中國證券報》引述權威人士指,上海交易所國際板法律框架已初步確定,適用法律為證券法,於保障股東權利方面,不要求逐字逐句符合中國監管要求,但不能低於境內水平。
權威人士又指,有關部門已確定,於國際板上市的公司,註冊地在境外,上市地在內地,內地將以證券法為基礎,制訂一系列行政法規、規章制度,建立國際板法律框架。
下一步解決B股問題
較早前內地傳媒報道,國際板各項規則已初步制訂。對於發行人的條件,初步考慮為全球五百強企業。
國際板快將推出之際,內地《證券日報》一篇以「B股問題已到徹底解決的時候了」為題的文章指,當年設立B股的初衷是向境外投資者融資,解決內地的外滙緊絀問題,B股市場曾有曇花一現的繁榮。不過,今天中國的外滙儲備十分豐厚,B股市場的功能已被H股、QFII等取而代之。B股逐步邊緣化,交易量越來越小;近10年,B股幾乎沒有再融資,像一潭死水。
中國政法大學劉紀鵬教授指出,A、B股應盡快以市價強性併軌,從改革的順序上看,在解決股權分置問題之後,當務之急就是把A、B股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