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做啤妹 夜歸惹不滿摑妻一巴判罰三千元

伴侶做啤妹 夜歸惹不滿
摑妻一巴判罰三千元

【本報訊】年輕地盤工人娶年長七歲內地人為妻,姊弟戀開花結果,誕下一子。惟妻子來港後當上啤酒女郎,常返夜班,又無暇照顧四歲子。日前妻子向子承諾一家三口共聚天倫後反口,地盤工人上街找她理論,盛怒下掌摑妻子,妻子不堪受辱報警。他的憤怒一巴掌,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換來罰款3,000元。
記者:梁偉強

被告黃子康(22歲)被控於本月1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寶靈街,襲擊妻子鄧小紅(29歲)。裁判官蘇惠德昨提醒被告不要輕易向伴侶動粗,並准他在七日內付款。案情透露,事主於05年在深圳結識被告,次年3月結婚,同年10月來港誕下一子。但她懷疑被告不忠,夫妻感情轉差。
去年5月,事主移居香港,與被告、兒子及被告的弟妹,擠在沙田一個公屋單位同住。三個月後,事主開始做啤酒女郎。她每晚11時開工,凌晨2時才收工,每周工作三至四天,因她經常夜歸,惹起被告不滿。
案發當日凌晨,事主在尖沙嘴一間酒吧工作。被告欲接她放工,致電找她,但她沒開手機。稍後,被告在柯士甸道找到事主,罵她不覆電話,又懷疑她與顧客調情,一時火起掌摑她。事主被摑至左臉留下紅痕,決定報警。被告被捕後,向警方坦承毆妻。

衝動犯案已感後悔

辯方昨求情指,只有中三程度的被告,任職地盤工人,月入只有1.3萬元。被告兒子現年四歲,因工作關係,被告平日將兒子交親戚照顧,只在周末接兒子回家。他希望夫婦倆在周末多陪兒子。但妻子工作後,甚少照顧兒子。案發當日,妻子答應兒子會陪他,但因工作食言。被告深感不悅找妻子理論,終一時衝動犯案,已感後悔,幸妻子沒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CCC17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