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表面上就28蚊,實際上一個鐘都唔夠14蚊!」勞工處聲言加強巡查,惟最低工資法例實施三日已形同虛設。於單幢式大廈任職保安員的John(化名),僱主以無法負擔為由,僅將其平均時薪由12.1元微調至13.2元,年逾70歲的他迫於無奈接受,「我哋冇得爭喇,直情冇得鬥。」
做10小時作8小時計
John做了保安員15年,月薪不足5,000元,每月開工30日,無年假也無法定假期,若請假要自費聘請替工,是基層勞工最受剝削的一群。他說月薪全給內地妻子養病,每月僅靠1,000元生果金過活,一直寄居友人家,「慳到差唔多要執嘢食」。他任職的大廈有逾100住戶,雖聽聞將加管理費,但業主立案法團仍堅持:「28蚊畀唔到你」。
最低工資是好是壞,John不敢判斷,他只說自己年紀大,又於舊式大廈工作,只求月薪7,000多元已心滿意足,「如果28蚊,(人工)就要成萬蚊,我問自己都冇可能收一萬蚊」。他沒想過舉報僱主,怕飯碗不保。
僱主扮窮公然違法,也有無良僱主教唆員工「講大話」。原兼職外賣工的Mary(化名)說,前僱主只給她時薪17元,「佢話任何人問你,都話有28蚊工資」,她不欲同流合污,毅然辭職,店內其他外賣工卻要被迫說謊。另一基層勞工Peter(化名)說,早前到九龍區一間茶餐廳見工,僱主以時薪28元聘請他,但返10小時當8小時計算,變相「八折」支薪,「擺到明犯法,佢話全世界都係咁,唔通畀足28蚊你咩!」
社區協會組織幹事吳衛東批評政府空有法例監管,尤以保安、清潔及飲食業為剝削重災區,促請勞工處加強針對性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