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大作《聽講英語EasyWay》有以下對話:"Isthatyournewdog?""Yes,we'veonlyhadhimaweek."(「這是你新養的狗嗎?」「不錯,我們養了才一個星期。」)第二句aweek之前,為什麼沒有for字?
答:For可用來說「時間有多長」或「路程有多遠」。這個意思的for,一般緊接動詞之後,在隨便的口語中,往往可以略去,例如:(1)Iwaited(for)alongtime,butsheneverturnedup(我等了很久,她始終沒有來)。(2)Ihavebeenmarried(for)twoyears(我結婚已有兩年)。(3)Theywalked(for)morethanamiletotheuniversity(他們去大學,走了超過一英里)。
有時,我們說的事並非持續整段時間,只是在那段時間之內發生,那for就不宜略去,例如:Itwastheworstearthquakefor100years(那是一百年來最嚴重的地震。)這一句的for,美式英文有時會用in取代。
問:Joke和tease兩字,意思有什麼分別?
答:Joke是「開玩笑」,未必會令人生氣;tease則是「揶揄」或「煩擾」,一般會令人不高興,例如:(1)Heoftenjokedabouthisownflatnose(他常拿自己的扁鼻子作笑話)。(2)Heoftenteasedmeaboutmyflatnose(他常常嘲笑我的鼻子扁)。
按tease的本義是「梳理(羊毛等)」。假如逆毛梳理,自然會引起不快,所以tease引伸解作「揶揄」等。現在,解作「梳理」的tease常和out字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