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騙我!」 - 李碧華

「你不要騙我!」 - 李碧華

報載有穿貼身短裙打扮冶艷之性感雙姝,分別23歲及30歲。持雙程證來港之內地女子無落腳處,凌晨喝至酩酊大醉,坐的士轉場再喝,於金鐘一酒店外,聲稱手袋遺失無力付50元車資,又跌跌撞撞仆倒街頭。警方到場,卧地醉娃大吵大鬧一度激動大哭,嚷嚷:
「你不要騙我!」
又叫道:「我不相信別人!」
最後當然登上救護車送院敷治傷處,讓鬧劇結束。
酒醉三分醒,酒後吐真言。世上人人心事重重,但行走江湖,是沒資格也沒理由要求人家「不要騙我」的。
來來往往千萬人,居心叵測,口蜜腹劍,招搖撞騙……這是人家的事。他們這樣幹了,還得意洋洋:「就是要騙你,又如何?」可以改變嗎?天真!
一個人上當,別怪那給你當上的人,要怪自己受騙─「受」,心甘情願或一時胡塗,總之眼光失準是非不分技不如人。哭鬧吵嚷累壞了,亦徒然。
既然無法叫人不要來騙你,只好盡量不要受騙了。反求諸己,相信自己,保護自己,武裝自己,此乃「能力範圍」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