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一向教導我們,寧俾人知,莫俾人覺。
寧願讓人知道真實年齡本無所遁形,但切忌閒談時隨口說起的某某某名人,是屬於寒武紀的。
民間智慧如此教會我們自保之道、與人相處愉快之道。但港鐵暨廣告公關公司涉嫌干預新聞自由編輯自主事件,卻提醒我們凡事沒有必然,也一再示範了很多極具中國特色的古訓,倒過來說也是說得通的。
港鐵事件,禍首在一封白紙黑字的信,干預的意圖讓人知道得太清楚,本來無一物件在手,客戶只消讓業務部感覺到明顯又無形的壓力就成了,寧俾人覺,莫俾人知,莫叫人有把柄在手。每個行業都有不宣之於口的行規,覺得就好,潛規則就是這樣形成的。
台灣現在才開始研究立法,強制汽車後座乘客繫上安全帶。大報明言,這是歷經台中市長夫人及孫中山孫女等名人沒繫上安全帶出嚴重車禍的教訓。本來只為大眾安全着想,如今要名人之後出車禍失救才想到要立,這個引發點讓人聯想到感覺到就好了,莫讓人知道,否則就是欠罵。同樣,為特高人姚蓋一個特高小解設備,蓋了就蓋了,大鑼大鼓說明為名人而設,也是犯了寧俾人覺莫俾人知的戒。名人暗裏享受多少特殊禮遇,盡在不言中,公眾確知後,也就覺知了,不名的人,面子要往哪裏放,於是便有怨言可發的機會。正如在一間禁煙房裏抽煙,讓服務員聞到感覺到有犯了例還好,留下煙蒂滿碟,讓他知道了,就太不給面子了。
看來,寧俾人覺莫俾人知比寧俾人知莫俾人覺更好用。經此一番琢磨,更覺知到覺與知之間微妙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