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除嚴打貪污案件,廉署對「自己人」也絕不手軟。廉署成立之初已設有專作內部調查及監察的執行處內部調查及監察組(L組),專責調查所有投訴廉署人員的個案,有關組別行事神秘及機密。
直接向李寶蘭滙報
L組由一名首席調查主任率領,共有三個小組,每個小組約有四至五人,專責調查所有涉及廉署人員的投訴,包括涉貪等刑事,或違反誠信等非刑事行為。凡涉及廉署人員的刑事投訴,不論是否涉及貪污指控,均須知會律政司司長,以決定應否由廉署或其他執法機構調查,廉署亦須就所有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司長及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提交報告。根據廉署規定,L組直接向廉署執行處處長(私營機構)李寶蘭滙報調查進展。
L組於98年進行的「石破天驚」行動最為轟動,指四名調查人員於97年12月與前任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晚膳,懷疑席間向在場的中國國安人員洩露廉署機密,四人最後被解僱,其中一人其後獲恢復聘用。
另一宗L組轟動個案是,04年2月廉署前高級調查主任陳素霞涉嫌詐病騙假,涉及調查費用高達百萬元,陳罪成後被判入獄1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