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點問題 - 古德明

逗點問題 - 古德明

問:IknowTom,whomyouaretalkingabout(你在說湯姆,我認識他)這一句,whom之前的逗點可略去嗎?又whom可不可以改為that?
答:Whomyouaretalkingabout這類關係子句(relativeclause),假如是用來界定所述人、物,就不加逗點;假如沒有界定作用,則應加逗點。讀者示下那一句,「湯姆」顯然大家都知道是誰,所以不用界定,所以要加逗點。
現在請看以下一句:Iknowthemanwhom/thatyouaretalkingabout(我認識你在說的那個人)。假如把句中的關係子句刪去,變成Iknowtheman,大家恐怕不會知道theman是誰,所以必須界定theman是「你在說的那個人」,所以關係子句不可加逗點。
現在再舉兩個例子:(1)HongKong,whichisnowunderthecommunists'control,isruledbyplutocratsandsycophants(香港現在由共產黨控制,統治者是財閥和奴才)。(2)Canacitywhich/thatisruledbyplutocratsandsycophantsachievedemocracy?(由財閥和奴才統治的城市,可以有民主嗎?)第一句的關係子句加了逗點,因為「香港」是不用界定的,大家都知道是哪個城市;第二句的關係子句則不應加逗點,因為你不是說所有城市,必須界定是「由財閥和奴才統治的城市」。
又that作關係代名詞(relativepronoun),只可帶出沒有逗點的關係子句。讀者那一句不可改用that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