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百盛涉價格欺詐中央嚴打 最高罰50萬

國美、百盛涉價格欺詐
中央嚴打 最高罰50萬

【本報訊】內地決心嚴控物價,凡與價格有關事項,都輕易觸動中央神經。繼當局要求食品商不亂提價後,發改委昨又高調在網站刊發內地百貨企業價格欺詐行為,旨在「五.一」黃金周來臨前,先警惕國民。事件牽涉國美(493)、新世界百貨中國(825)及百盛集團(3368)等本港上市公司,當局已責令地方機構處理,最高會處以50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 記者:林靜

發改委昨刊發的通告,舉列出三項典型欺詐案件,首先包括優惠折扣價及禮券促銷價,居然還高於原價。以新世界百貨為例,其於瀋陽中華路店的促銷休閒褲活動中,標示七折優惠後價格為833元,但經查實原價僅590元,優惠後還昂貴了243元。

新百貨涉虛構原價促銷

另外,亦有百貨店在降價促銷活動時虛構原價,如百盛旗下的公司在北京以八五折促銷女裝活動時,標示原價為1199元,但經查證後應為1019元,變相貨品根本未有折扣。
最後,當局亦指出有百貨店在促銷預繳券優惠時,未有如實列明附加條件。例子如國美電器早前在武漢的促銷活動中,宣稱預繳50元可作200元使用,預存300元作800元用,但未寫明其他條件。結果發現預繳金額原來受限要購買冰箱、洗衣機、空調、電視等大型電器,而且分別要購物滿單件2000元及兩件共8000元才可使用,部份消費者在不知情下參與預繳。

國美預繳券使用有限制

其他捲入價格欺詐事件的百貨店,還包括哈爾濱遠大購物中心、上海置地廣場商場、北京君太太平洋百貨、太原銅鑼灣國際購物中心及南京中央商場等。
發改委指出,上述行為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即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令人誤解的手段,誘騙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參與交易,以及《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有關規定,構成價格欺詐,且情況嚴重。
當局暫示未有採取任何懲罰,只要求企業吸取教訓並立即組織自查活動,力壓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行為。但倘情況未獲嚴肅處理,最高會處以50萬元罰款。

內地價格欺詐案例

商易公司:武漢國美電器
欺詐內容:聲稱預繳50元可作200元用,預繳300元作800元用,但未列明附加條件,結果發現受限要購買大型電器及有購物額下限

商易公司:天津新世界購物廣場
欺詐內容:聲稱以419元促銷原價698元女裝鞋,但經查實原價僅384元

商易公司:南京中央商場
欺詐內容:購物滿一定數額贈禮券,但場內多項貨品標價均較原價高近倍

商易公司:太原銅鑼灣國際購物中心
欺詐內容:設專櫃促銷西裝,稱原價4600至4800元西裝八五折,但商品其實未有以相關高價銷售過

註:僅屬部份價格欺詐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