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錢擺平不果 偷渡內地被捕毒品派對涉姦少女 三男受審

用錢擺平不果 偷渡內地被捕
毒品派對涉姦少女 三男受審

【本報訊】少女被男友帶到觀塘翠屏邨寓所參加毒品派對,與另外7名男女一同吸食可卡因及K仔,其間受毒品影響全身乏力,疑遭男友及同場兩名男子輪姦。三男事後企圖用錢擺平事件不果,偷渡到內地,三個月後被公安拘捕及移送本港警方,昨否認強姦罪,在高等法院受審。記者:彭嘉賢

三名被告為戴朝德(32歲)、林曉鋒(27歲)及吳烈發(30歲),均報稱無業。他們被控於去年2月22日在翠屏邨一單位內,強姦當時24歲的事主。
控方指事主與戴是情侶關係。2月22日凌晨,戴致電事主稱發高燒想見她,吩咐她到觀塘翠屏邨巴士總站等候。

三名被告審訊期間需還柙,右為第三被告吳烈發。黎樹雄攝

吸可卡因後暈眩

事主在接近凌晨4時抵達,會合戴及另一男子,跟他們到戴的寓所。其時單位內已有2女4男,包括林及吳,之後大夥兒一同吸食可卡因及K仔。
控方指,凌晨5時許,其他人陸續離開,留下事主及戴在單位內。事主受毒品影響,感到暈眩,於是躺在床上。接下來,戴脫掉自己及事主的衣服,用手揑事主胸脯。事主突然發現林及吳全身赤裸站在她旁邊,她不曉得二人何時折返。其後林將陽具放入事主口中,吳則分開事主雙腿,用手指插她下體。
控方指戴、林、吳三人先後強姦事主。事主曾叫「唔好」及嘗試推開三人,但不成功。
事主昨在庭上供稱,完事後林及吳曾離開單位,到樓下取可卡因。她於是拿起電話欲報警,但戴一手搶去電話及緊捉她的手,說:「我都唔想,如果你報警,我會有事」,又拒絕讓她離開。之後林及吳折返,四人再一同吸食可卡因。
控方亦指,吳返回單位後問事主可否用錢擺平,事主為盡快離開才假意開價5,000元,吳答應遲些付款。

向醫生稱俾人搞

之後吳帶事主到樓下商場看醫生,事主向醫生透露「俾人搞」,並用醫務所電話致電兄長告知事件。吳陪事主坐的士返家,吳中途竟跳車離開,導致前額受傷。
事主同日晚上10時到石硤尾警署報案。警方曾到戴及林的寓所調查,但找不到二人下落,戴的母親更向警方表示寓所的床單及枕頭套不翼而飛。
直至去年5月底,內地公安在深圳同時拘捕三名被告,後將他們移送香港警方,但入境處並無三人案發後的出境紀錄。
案件編號:HCCC3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