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小資訊不用電須付基本收費

生活小資訊
不用電須付基本收費

讀者范先生反映,其自置物業單位長期沒人居住,故於去年12月29日開始關掉電力總掣,惟今年2月仍收到電費賬單,兩個月費用港幣31元,令他大惑不解。他向中電查詢,獲覆中電會向客戶徵收基本收費,用電度數低於50度,收取每兩個月最低基本費用。

長期不用可申請中止

中電回覆,該公司為每位客戶供電是假設均有正常的用電需求,電力賬戶即使長期不用電,仍須支付供電服務的最低固定服務成本,包括安排定期抄讀電錶度數、編製賬單、分發賬單及行政處理費等。現時住宅用電最低消費每兩個月港幣31元。該消費最低模式實施至今超過40年,收費詳情已於中電網頁 http://www.clponline.com.hk/MyHome/CustomerService/TariffOverview/Domestic/Pages/Default.aspx列明。

至於港燈則向每月用電量低於20度的家庭住宅客戶,收取每月最低基本費18.16元,收費詳情可參考香港電燈網頁 http://www.heh.com/hehWeb/Index_zh.htm。

港燈表示,若客戶長期不使用電力,可聯絡客戶服務部,該公司視乎情況作特別處理。檔案編號:0309081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
◆各類表格: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