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接連發生違規自拍醜聞的消防處,再爆自拍風波,有消防人員涉嫌違規,將懷疑消防車趕赴火警現場的片段剪輯配樂後上載互聯網。消防處了解相關短片後,初步認為並非訓練短片,會深入調查事件。雖然短片曾出現流浮山消防局英文縮寫,但有消息指涉及事件的消防人員來自上環消防局。
記者:張文傑 謝明明
近日一段長約兩分鐘的短片被上載YouTube網站,短片中明顯可見拍攝者是從一輛疑似消防車的車頭內拍攝,鏡頭對前面一輛正亮着緊急燈號的大搶救車,趕赴火警現場進行拯救工作。
片尾附消防員大合照
短片中又加插多張消防裝備和消防員拯救的新聞相片,以及疑似在空曠地方進行山火拯救訓練的片段和相片,在片段結尾則有一班穿着「黃金救火戰衣」的消防員大合照。整段短片有音樂作背景,相信是經過精心剪輯而成,根據畫面質素,短片疑是以手提電話拍攝。
本報於上周五向消防處查詢事件,該處以需先了解事件才可回應為由,延至本周三才承認有其事,經初步了解,該片段並非訓練短片,相信是執勤期間有消防人員自行拍攝。處方已將事件轉交消防總區深入調查,包括向片段中曾出現的消防人員查詢事件。但發言人並無正面回應執勤期間自拍是否會受懲處,強調要考慮拍攝會否影響救援工作,以及拍攝有何作用等因素。本報記者本周三同時發現該短片已被刪除。
該短片曾出現流浮山消防局英文縮寫,但有消息指,初步懷疑涉及事件的消防人員來自上環消防局。香港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趙善聰表示,處方有指引規定人員執勤期間不可隨便自拍,工會也有提醒會員,認為絕大部份人員均嚴守指引,「相信係個別同事冇留意咁做所帶嚟嘅嚴重後果,希望調查後證實唔係近期影,如果部門警告後仍然咁做,咁有關同事就要負責任」。
有資深消防人員指出,根據消防處指引,消防人員只可因應需要搜集證據、拍照作紀錄,作日後行動或訓練用途,並需獲現場主管批准才可在執勤時拍照,「基本上執勤期間係禁止拍攝,因為咁做會阻礙救援工作,亦會影響其他同事執勤」。
涉事者或遭紀律懲處
他以08年西貢造成62人死傷的嚴重旅遊巴車禍為例,當年有幾名消防員完成拯救工作後,在旅遊巴殘骸前拍攝留念,遭外界批評對死傷者不敬,結果遭消防處訓斥,「嗰次啲夥計已經做晒嘢,諗住影番幾張相都俾人鬧,更何況你家趕緊去救火,今次違規程度嚴重得多」。他估計涉及今次事件的人員會遭紀律懲處,「至於懲處到乜嘢程度,同會唔會要開紀律聆訊,就要視乎部門高層點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