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你好意思嘅? - 畢明

港鐵,你好意思嘅? - 畢明

心情複雜。搖頭嘆息。荒謬低能。不知所謂。港鐵和OMD光天化日似黑社會威脅傳媒「醒定啲呀!」的警告/恐嚇信,簡直難以置信,口中跑出:黐線!癲咗呀!白紙黑字指引傳媒的sales要和編採部溝通!以為出信才夠官方下馬威,否則大家不知驚吧。無知+財大氣粗沖昏頭腦=港鐵羞家大龍鳳。
忍不住在blog上疾書「竟然咁大間國際媒體公司OMD,夠膽死白紙黑字,公然將行內不成文的營商手段擺上枱,勁!從來,媒體有任何暴露廣告商的不是,或客戶對服侍不周不滿,經濟制裁呢家嘢慣性掛在口邊,也當然有不少二話不說付諸實行者,真係抽你(廣告)唔好問點解!使乜出信啫!強權、極權,從來不必講文明道理,正如有啲政府拉人唔使講證據。但今次真係開埠以嚟首見的奇景,企業塔利班可以同悍匪一樣大模斯樣,老笠傳媒的新聞自由,一封警告信,同張子強走入銀行寫着『打劫』的紙仔何異,竟然叫人家攞晒啲編採自主出嚟!又似綁票,以鉅額廣告費作人質:嗱!再寫我啲衰嘢我就撕票,啪咗你筆廣告費吖嗱!」
大財團以廣告利益向新聞界施壓,understood地干預新聞自由,當然是有,全球都有,你昨天才出生的嗎?這叫「商業決定」,問題是understood幾時猖獗到如此光脫脫!
醜聞,註定羅生門變逃生門高層卸agency孭,但有幾點是肯定的:
1.客戶永遠是對的,廣告公司永遠負責錯的,如果客戶錯了,請referto句首。
2.無情白事,廣告公司不會主動積極做嘢,尤其是media。
3.說恐嚇信是「標準」處理,objection!業界有標準「兇」人函件嗎,我做了十多年廣告共四間4As,恕我孤陋寡聞聞所未聞駭人聽聞。
4.新聞自由當然要尊重,但廣告人和客戶也有管理好品牌的責任,爭取更好的版位,正常;抽稿,不一定是干預或施壓,有時是因時制宜,當塵上甚囂一些不利爭議、風波、謠言、意外,廣告不再如期登出抽起,是應該的。譬如遇上911、劫機對峙,航空公司抽稿是干預還是危機處理?
5.做好業務和服務,才是最好的品牌管理,那就不會時有負面報導,不會有邊出廣告邊出事的尷尬。
6.大概是MediaIndependence惹的禍,以往客戶有頭暈身㷫,多由客戶服務和創作部動腦應對,現在媒介部獨立,一切祇知用錢作武器。

7.這個鑊,客戶和廣告公司誰是誰非有沒死貓,二者都責無旁貸。誰提出的屎橋都好,雙方都應有專業和常識去拒絕,雙方都沒照顧好品牌。
但廣告人還有沒有尊嚴和專業操守去對客戶sayno?已經為錢出賣盡創作空間,新聞自由卻不是可以出賣的。
離譜還有那封信的大堆礙眼英文文法錯誤,錯得與事件同樣低層次及過份,最基本的concept都有病,真是excuseme。港鐵,辛苦經營的企業形象一舖清袋,你好意思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