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LincolnLawyer」的港產譯名是「依法犯法」,男主角是律師,我還以為是精通法律的男主角鑽法律漏洞做不法之事的故事。原來不是,那是個流氓律師,或痞子律師的故事。林肯是他的座駕,車牌赫然是「NTGUILTY」。馬修麥康納希飾演的男主角米奇有世故斂財的一面,坐地起價,報假數、報大數,站在法庭上的時候,堅信自己的當事人都是無罪的,但子承父業的他,內心深處其實跟父親一樣,最怕碰上真正無辜的客人。無法令無辜者當庭釋放的話,將是辯護律師一生的心理陰影。
律師是個弔詭的職業,法律上的有罪無罪不等於現實生活中的有罪無罪。某次看一個訪問節目,主持人問律師,「如果有機會得知事實真相,你願意知道嗎?」律師否定了。他說,「萬一無罪釋放的客人真正有罪,或者無辜的人坐了寃獄,我知道了會內心不安。」米奇的困擾正在於此,在接手某一件案的時候,他意外發現自己把一個無辜的人送進了寃獄。當職業道德與愛情衝突的時候,米奇和他的女友各自選擇了捍衞自己的職業。然而,這一次,對他的職業道德造成巨大衝擊的,卻是良知的底線。這也是電影好看的地方。
狀似拖沓的結尾起了點睛作用,做了一回英雄之後,痞子律師仍然是痞子律師。英雄,果真是時勢逼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