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譚香文賄選案下月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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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香文賄選案下月裁決

【本報訊】立法會會計界前議員譚香文(圖)涉於08年立法會選舉中以免費講座換取選票案,控辯雙方昨在東區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辯方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指,若控方指賄選罪涉及的利益包括「服務」,定義太廣,剝奪《基本法》第26條賦予被告的被選舉權,屬於違憲。案件下月26日裁決。
李稱,議員「都係為人民服務」,同時希望被選民揀選亦不為過;若完全不容許向選民提供服務,實屬過份。
案件編號:ESCC45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