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快活一名女員工說,雖然公司實施「縮骨」招數,但始終有人工加,只好勉強接受,「呢次其實應該多謝李卓人,如果唔係工會嘈佢哋,我哋呢啲工人,長期好低薪o架」。她每周工作六天,每天10小時,月薪只是5,800元。
工時忽長忽短
該女員工表示,公司原本規定每天工作10小時,但公司隨時把工作和工時調動。有時沒有客人,她做了七小時便被上司強迫提早下班;但客多的時候,卻要做足12小時。這樣做,公司毋須因為客人多而要付出員工加班費。
她本身的工作崗位是樓面,亦隨時因為外賣多、清潔人手不足,而被調去洗碗、送外賣。
她說低下層員工工作很辛酸,回想10年前在另一間食品製造公司工作了九年半,每月拿800元勤工獎,從沒間斷,卻因與上司意見不合,對方沒有提出任何理由便解僱她,故今時今日她覺得,「嚟緊有得加人工,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