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機械違規罰款增至20萬

電梯機械違規罰款增至20萬

【本報訊】本港過去五年有173宗升降機機械故障個案,超過20人受傷,政府擬加重升降機涉及安全的違例事項罰則,由最高罰款1萬元,增至20萬元,同時增設有關工人及工程師註冊制度,提升專業資格,又會將8,220幢公共房屋及政府大廈納入規管。

引入工人註冊制

全港有超過57,500部升降機,發展局建議引入工人註冊制度,日後須有4年經驗及相關學歷,才可註冊;若學歷不達標,則須有8年工作經驗。工程師註冊要求亦提升,須備兩年以上相關經驗,才可擔任升降機或自動電梯工程師。而且,無論工人或工程師每五年要續期一次,持續進修才可獲批。不過,現有5,000名工人及300名工程師不受影響。機電工程署副署長陳帆說,法例生效後會有5年寬限期,讓正在修讀相關課程、但又不合學歷要求等人士,可以有時間繼續進修,以達要求。
當局又將違規個案罰款,由1萬元增加至20萬元,但入獄一年的最高罰則維持不變。條例除適用於私人屋苑,亦會擴展至政府及房委會轄下共8,220幢大廈。當局昨刊憲修例,草案下月中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