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倍回購 每人派$5000「收口費」高盛大蝦細 烏輪散戶拒收貨

1.1倍回購 每人派$5000「收口費」
高盛大蝦細 烏輪散戶拒收貨

【本報訊】高盛死不認錯,明恰散戶!擾攘21日的「烏」輪案終於有賠償方案,高盛堅持早前出錯的4隻日經輪純粹技術性出錯,指在條例容許下合法修改。持輪投資者保證無損失,可原價回水,另加一成溢價,或者選擇以「新公式」計算的回購價。為平息民怨,每人「明醒」5000元!

有受影響投資者聲言絕不妥協及接受,「烏」輪散戶鄭先生及馬先生呼籲其他輪民不要收取5000元「收口費」,並勢必入稟法庭控告高盛,爭取合理權益。

散戶揚言入稟告高盛

今次方案主要有四部份,高盛首先會終止4隻日經輪買賣,並開展回購計劃。投資者可在兩方案中,選擇較高賠償方案。一是依照投資者買輪時購入價「原銀奉還」,另加一成溢價。舉例說,停牌當日以1元買日經認購輪10073散戶,可退還1.1元。
另一個賠償方案,以高盛按照修改後程式,重新計算出回購值,四隻日經輪回購值(見表)較停牌前折讓51%至90%,以最多街貨的10073為例,停牌前報0.73元,高盛只肯以一折價7仙向投資者購回。高盛最絕地方是,會在收回四輪後立即發行同一條款,用新公式計算窩輪,指出現有四輪回購價,較將發行的輪價,有39%至106%溢價,令投資者以為「很着數」。
回購方案下周二開始,直至5月16日結束。高盛已委託安永負責回購事宜,投資者可在辦公時間致電26293559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查詢詳情。接受回水投資者要先遞交接受函,裏面要全數出讓持輪,確認條款、收取回購價及5000元後,除了以個人名義持輪散戶外,其他如機構投資者以後將不能對高盛作出控訴,高盛亦免除法律賠償責任。

較停牌前折讓最多九成

高盛今次方案,明顯要逼持輪散戶就範,盡快接受回購方案。事關持輪人如選擇繼續死揸到期,高盛會根據其修改後、聲稱「正確」計價公式釐定,假設未到價不能行使,持輪股份自然淪為廢紙,即使行使,持輪散戶亦只能以新公式計算下獲得退款,回報要視乎日經到期日表現而定。

Webb:高盛聲譽受損

方案一出後,全城怒插高盛。持有10073的鄭先生直言感覺被強姦,對高盛以至窩輪信心盡失,但揚言會力爭到底,集體告高盛。股評人孫柏文直言,高盛今次誠信破產,「高盛只需要履行合約,我唔要佢賠錢,今次擺到明想偷雞……李小加(港交所行政總裁)一日未落台,我都唔會買輪。」
不過,獨立股評人DavidWebb坦言,今次事件窩輪持有人未見有任何損失,高盛在事件上非常愚蠢(prettystupid),但屬明顯錯誤,並非不良銷售,與雷曼個案不同。他預期高盛今次事件,聲譽損失將遠高於實際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