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最低工資法例即將實施,留宿學校的校工在計算工時上仍有很多疑團未解決。香港學校非教員職工會指出,校工連津貼月薪平均約有7,500元,他們日間工作10小時,晚上還須定時巡樓,如計足所有工時,時薪必低於法定的28元,但至今政府及校方仍未有明確指示下月起如何計算實際工時。工會擔心校方會利用有關的灰色地帶進行剝削,呼籲工友備存清楚工作紀錄,方便日後追討。
工會會長吳惠靈表示,本港中、小學及幼稚園的留宿校工至少有數百名,除了小量的舊制工友月薪逾萬元之外,大部份月薪僅6,000至8,000元,另加留宿津貼500至1,000元,朝七晚五工作10小時,「收工」後仍須定時巡查校內各處,「夜晚一直都做緊嘢,應該計入工時」。她指出,不計留宿時段,包飯鐘錢及四個有薪休息日,若按照最低工資要求,校工的月薪必定超過8,000元,不少校工應可加薪。
籲校工存工作紀錄
她近日亦收到20名校工及學校管理人員查詢計算工時事宜,很多校工至今仍未知悉有任何加薪安排。
她擔心校方會不計算校工晚間工作的時數,或趁機剝削校工的有薪休息日。她曾嘗試參與學校開辦的最低工資諮詢會,卻被拒諸門外。她認為學校應設立完善的工時紀錄制度,校工亦要每日記下工時及由主管簽名作實,以方便日後可追討應得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