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今次賠錢了事,如根據舊有公式計算,賠償金額動輒數億元,今次逼人就範,據行內輪商推算,毋須500萬元就可落樓埋單解決,不過卻賠上百年聲譽,以及開出極壞先例。
行家歎日後生意難做
「以後仲邊有人敢玩輪,而且一旦成為案例,個個(輪商)以後輸錢就賴TermSheet(條款)錯,影響可大可小。」一名輪商發言人坦言高盛烏輪將衍生信心危機,生意以後會更難做。
另一同業則笑言,高盛「賠得好孤寒,表現得好惡」,但港交所竟默許高盛改上市文件,是今次幫凶。
港交所發言人表示,一直要求高盛提出方案去解決事件,並提供指引,包括投資者不會有損失,投資者有足夠時間考慮方案,收取賠償的投資者仍有權從法律途徑索償等。高盛亦要重新發行4隻條款一樣的窩輪,供有興趣的投資者選擇。
傳與大戶「傾掂數」
雖然個人投資者收取賠償後仍可從法律途徑索償,但據悉,少數機構投資者與高盛「傾掂數」,收取賠償後要放棄追索權,對此,高盛表示未曾單獨接觸任何投資者。雖然該行表態不會退出輪場,而重新發行4隻日經輪後,短期內暫不會發行新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