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油塘高輝道一個空置的貨倉發現大批煙花爆竹,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昨奉召到場處理,將50公斤重煙花爆竹移往戶外引爆,一時間煙花四射,「噼嚦啪嘞」冒出大量濃煙,約一小時後全數銷毀。
現場為高輝道16號文輝泰貨倉,佔地逾一萬平方呎,由鋅鐵搭蓋,約由半年前起空置。警方前晚7時接獲匿名報案,指該貨倉藏有煙花爆竹,警員通宵封鎖貨倉調查。昨晨9時,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由消防員協助,利用升降台到貨倉閣樓,發現有六個紙箱的煙花爆竹,包括五龍吐珠、穿雲箭及鞭炮等。
據稱,該批重50公斤的煙花爆竹,懷疑已存放貨倉多時,估計約值1萬元,相信經水路從內地運來港。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將煙花爆竹用膠籃裝載,並用繩索吊到地下,先後五次吊運,於早上11時30分將全部煙花爆竹搬到地下。據爆炸品處理課人員稱,待煙花爆竹穩定後,便將其銷毀。
射至數十呎高空
約1小時後,該課人員小心翼翼將煙花爆竹搬入膠桶,將其移到貨倉外空地,分兩批放在石躉旁邊,並用沙包壓着,然後拉引線準備引爆。至下午2時05分,警方封鎖附近一段高輝道,並開始點火引爆,現場冒出火花及大量白煙,並不停傳出「噼嚦啪嘞」爆炸聲響,不時有煙花射到數十呎高空,甚為壯觀。
由於貨倉遠離民居,對市民沒有構成影響,約一小時後,煙花爆竹基本上燒完,消防員向沙包堆射水降溫;至下午4時,警方及消防員收隊離場。警方仍追查該批煙花爆竹來源,事件中無人被捕。根據法例,任何人藏有煙花及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及判監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