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會 - 陶傑

大社會 - 陶傑

首相金馬倫提出治國理念,說要英國成為「大社會」。
香港的小學生,三年級就有社會這一科,不知道「社會」這個名詞,從西方抄襲來。
歐洲中世紀,無所謂社會,因為神權統治,羅馬教皇就是權威。
文藝復興要反抗神權,把人的意志解放出來。從一個「神」字,過渡到「人」,教廷管不了那許多了,「社會」就出現了。
歐洲人很早就發現,人不僅要吃飯溫飽,生存僅限於此,只是畜生。不止生存,還要生活。在生活處,就有社會:政府體現公民的意志,民間監察政府,還有各樣組織,伊利沙白一世雖然是女王,並不獨裁,因為爸爸離婚要與羅馬決裂,她只要維持英國不受羅馬教廷顛覆。伊利沙白女王的特務,不是對付人民的,是防止羅馬教廷的勢力代表如瑪麗蘇格蘭王后奪政;女王的軍隊,也不是鎮壓人民的,而是抗擊羅馬勢力的西班牙艦隊。
最先實現了現代社會的雛形,然後成立英聯邦。伊利沙白的外交家史密夫說:「英聯邦就是社會。一群自由人,一樣的信念,聚在一起,為了維護理想和平。」
當然,殖民地獨立後的一些非洲國家,蛻變為獨裁暴政,還賴在英聯邦,想叨皇室的光「自我增值」這是後話。一個大社會既由公民組成,管得最少最少。後來戴卓爾夫人更進一步,「沒有社會這回事」(Thereisnosuchthingassociety)。她相信英國公民的質素:理性、品味、公義,市場主導,可以照顧自己,與左派的無政府主義,很奇怪地合了流。
當東方的許多地方礬擾執迷一個「管」字,西方對社會這兩字的認識,繞一個圈,回到老莊的無為,其中多少知識分子當了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