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公屋藏私煙 子遭株連提覆核

父公屋藏私煙 子遭株連提覆核

【本報訊】觀塘翠屏北邨一個公屋分戶家庭,因為八旬戶主在其單位藏有七萬支私煙被判監,房委會下令一併收回兩個單位。居於分戶單位的戶主兒子不滿被牽連,昨在高院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決定,是首宗因戶主以單位作非法用途致分戶家庭被迫遷案件。法官押後判決。

子對私煙一事不知情

申請人陳超華與妻兒一家四口,及其81歲父親陳玉華及兩名弟妹一家三口,分別居於翠屏北邨同一層樓兩個單位。申請人屬分戶,陳父則是兩單位的登記戶主。陳父於09年12月,因在單位藏有七萬支私煙,被判監五個月。翌年3月,房委會指陳父利用單位作非法用途,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收回兩個單位。
代表申請人大律師郭瑞熙昨指,申請人對父親犯法一事不知情,房委會行使《房屋條例》的權力時,需顧及租戶、擁有人或佔用人的權益及福利,故應考慮申請人不知情,不應直接收回單位。
案件編號:HCAL88/10